《决策与信息》
提高决策科学性,四川南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
封面新闻记者 苏定伟
5月6日,四川南充市司法局发布《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(草案)》,面向社会各界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。这意味着,南充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级其他部门报请市政府审议、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将统一进行决策合法性审查。
草案对进行审查的12项具体事项作出明确界定,包括公共资金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、国家资产管理,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等等。地方性法规草案、制定政府规章;人事任免、考核、奖励、记功、处分等组织人事管理事项;机构编制事项;会议纪要、工作报告、工作总结等无决策内容的事项;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15项不需要进行决策合法性审查。草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合法性审查进行专项说明,规定提交的材料及真实性、完整性。
草案规定,《合法性审查意见书》是市人民政府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备材料。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,主要审查决策主体是否合法;决策权限是否合法;决策程序是否合法;决策内容是否合法。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市人民政府集体讨论。
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下列任一方式反馈意见。
信函:请邮寄南充市北湖巷89号南充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二科,邮编(),来信注明“《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(草案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;
邮;
电话:请拨打(工作日8:30-12:00;15:00--18:30)。
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6月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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